浏阳市复退军人创业就业实验基地
浏阳市复退军人创业就业实验基地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复退军人创业和就业能力,鼓励并支持复退军人自主创业,带动经济和农业产业的发展,协助政府推动复退军人创业就业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对正式成为创业就业实验基地之创业专案的创业团队或个人具有准则作用。
第三条 实验基地结合部队兵种设置及复退军人特点,以扶持本基地复退军人创业、就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为主要特征,搭建政策理论研究、创业就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就业实验平台,力争为复退军人提供自主创业就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同时提高复退军人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识。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设置创业就业实验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创业就业实验基地的所有事务管理,以主任责任制的形式,由管理委员会组织复退军人创业团队的队员或个人进行创业就业专案的探讨、计划和实施。
第五条 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邀请教育、金融、工商管理、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行销及风险投资机构等多方面的专家对已备案成为本基地创业就业实验专案的创业团队或个人进行专门的指导。
第三章 基本功能、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 创业就业实验基地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一)协助复退军人创业团队和个人进行创业专案开发;
(二)自主开展各类活动,营造复退军人创业就业文化氛围;
(三)对已备案成为基地创业实验专案的进行创业实践;、
第七条 申请进入基地的复退军人条件
(一)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二)拥有具市场价值的创业项目;
(三)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业观念;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责任心和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及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 申请进入实验基地程序
(一)复退军人创业就业团队或个人向实验基地提出书面申请;
(二)实验基地对复退军人创业专案计划书进行评估,并给予意见或建议,协助修改创业专案;
(三)以最终修改的创业项目计划书作为评估标准,给予裁定是否成为复退军人创业实验基地专案。
第四章 其他
第九条 由于资源有限,创业实验项目原则上实验时间为壹年,超过壹年者,由复退军人创业团队或个人重新提出申请,实验基地重新进行专案评估并审核裁定。
第十条 创业就业实验基地的办公室设立在湖南省庆典烟花集团厂区办公室,项目实验期间,由庆典烟花集团提供必要的支援。创业实验专案在营运中,本着互惠原则协商上缴一定比例创业专案产生的利润作业基地长期发展的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浏阳市复退军人创业就业实验基地所有。